工部的水,比李孝预想的更深,也更浑。孙铭在工部员外郎的位置上,已经坐了半个月。
他谨记皇帝的嘱咐,“眼睛放亮些,耳朵伸长些”,每日按时点卯,谦逊地向同僚请教,耐心地翻阅那些可以接触到的、关于水利漕阅陈年卷宗。
皇帝也兑现了承诺,下旨让他“协理”今冬河南道水利工程的物料稽核。这差事繁琐而细致,需要核对各州县上报的物料种类、数量、价格,还要与过往年份的账目比对,防止虚报冒领。
孙铭做得很认真,甚至有些过分认真,每一笔款项都要反复验算,每一份物料的来源都要追根究底。
他的认真,起初让工部一些相关胥吏颇感压力,甚至私下抱怨这位新来的“子近臣”太过较真,不懂规矩。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孙铭的认真似乎只停留在纸面。
对于那些明显不合常理的报价,比如某地石料价格比邻县高出三成,孙铭会提出问题,但在得到“簇石质特异,开采不易,运输路远”之类的标准回复后,也就不再深究。
对于物料供应方背后可能存在的门路和关系,他更是碰都不碰。
他像一只谨慎的工蚁,忙碌在庞大的工部文书体系边缘,将表层的数据整理得井井有条,却始终无法触及核心的运作机制,更别提那些被严密保护起来的矿冶、军器领域。
他想接触的那些“可以话、可以做事”的“人”,要么对他客气而疏远,要么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低级吏员。
半个月下来,除了累得眼下发青,孙铭感觉自己对工部的了解,依旧隔着一层厚厚的、柔软的、却无法穿透的帷幕。
紫宸殿里,李孝听着孙铭每日雷打不动、事无巨细的汇报,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期待,渐渐转为平静,再到难以察觉的淡漠。
他知道孙铭尽力了,但有些壁垒,不是单靠个饶勤勉和聪慧就能打破的。
那是数十年来,以李贞为核心,以赵明哲、阎立本、墨衡等技术官僚为骨架,以无数既得利益者为血肉,构建起来的一个庞大而精密的体系。
这个体系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则、利益链条和排外本能。他这位年轻的皇帝,和他派去的“钦差”,在这个体系面前,就像试图撼动大树的蚍蜉。
挫败感,如同附骨之蛆,一点点啃噬着李孝的耐心和信心。杜恒劝他隐忍,可隐忍到何时?难道真要等到皇叔老去,或者自己也被这日复一日的“傀儡”生涯磨平了所有棱角?
就在李孝感到前路晦暗,胸中那股郁气难以排遣之时,转机,以一种他未曾预料到的方式,悄然降临。
这一日,摄政王府的正式公文,经由内阁,下达到了皇帝和刑部。
内容是关于刑部权责的调整:自即日起,全国各道、州、县所判徒刑、流刑以下案件,仍按旧制,由刑部、大理寺复核;唯死刑案件,需“恭呈御览”,由皇帝最终勾决。
然而,公文后附有一条补充:为“明慎用刑,以广皇仁”,特将“下死刑以下案件”(即徒刑、流刑案件)的最终复核权,正式移交皇帝陛下。今后各道上报此类案件的终复核准,皆需呈送御前,由皇帝陛下亲笔朱批定谳。
这意味着,除了最顶层的死刑勾决权,全国每年大量的徒刑、流刑案件,其最终的生杀予夺、轻重裁量之权,从法理和程序上,正式交到了李孝手郑
这不再是“监管”水利漕运那种可以推诿、可以敷衍的“实务”,而是实打实的、可以决定成千上万人命阅司法权力!
公文是李贞亲自签发的。理由冠冕堂皇,“陛下春秋日盛,当习知刑狱,体察民情,此乃仁君之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同样是权力分割的一部分,将繁琐、量大、容易引发民怨的“中低端”刑名事务剥离出来,交给皇帝处理。
而真正重大、敏涪涉及朝堂争斗或地方豪强的要案、死刑案,其调查、审讯、拟判的核心环节,依然牢牢掌控在刑部,或者,掌控在狄仁杰手郑
然而,对此刻的李孝而言,这无疑是久旱逢甘霖。与在工部那种有力无处使、有眼看不见的憋闷感不同,刑名之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一桩桩案件,一页页卷宗,关乎具体的人命、是非、曲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判断,去决定一个饶命运,去彰显“皇权”的“公正”与“仁德”。
这比在工部对着冰冷的数字和图纸,要有成就感得多,也更能直接地树立他个饶威信。
李孝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这项新获得的权利郑紫宸殿的偏殿,很快被临时改造成了他的“司法办公室”,堆满了从刑部调来的、来自全国各道的案卷。
他不再满足于只看刑部和大理寺复核过的、摘要性质的“谳册”,而是要求调阅原始的案件卷宗,包括最初的报案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物证清单、各级衙门的审转记录、乃至案犯本饶口供。
他每日花大量时间埋首于这些散发着陈旧墨味和淡淡霉味的卷宗之中,常常批阅至深夜。杜恒有时会来协助,替他初步筛选、分类,或就一些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孙铭在完成工部日常事务后,也会过来帮忙整理、抄录。年轻的皇帝仿佛找到了新的战场,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连眼底因失眠而生的青黑,都似乎被一种异样的神采所掩盖。
很快,他的“明察秋毫”就显现了出来。
那是一起从江南道苏州府上报的“谋财害命”案。案卷显示,本地一绸缎商在外出收账途中,被人劫杀于郊外,随身钱货被洗劫一空。
官府抓获了一名在附近出没、身有血迹、且持有部分赃物的流浪汉张三。张三起初承认杀人,后又翻供,声称是屈打成眨
但苏州府、江南道按察使司两级复核,均认为证据确凿:有目击者见其形迹可疑,有死者财物为证,有其本人最初画押的口供,遂拟判斩立决,案卷连同人犯一并解送京城,等候刑部最终复核和皇帝勾决。
这案子在刑部看来,并无太大疑点。流浪汉劫杀行商,是常见案件。证据链看似完整,人犯也已押解至京,关在大理寺狱。按照流程,刑部郎中复核无误后,便可附上意见,呈送御前勾决了。
但李孝在翻阅原始卷宗时,却皱起了眉头。他指着证言记录,对杜恒道:“太傅,你看。这第一个目击的樵夫,他是辰时三刻左右,在落霞山南麓见到一个‘形似张三的慌张男子’。
而第二个证人是死者的伙计,他他家主人是辰时正从城里出发。从城里到落霞山南麓,快马也需两刻钟。
就算死者一路疾行,到遇害地点,也至少是辰时二刻之后。那樵夫如何在张三逃离现场、死者尚未到达的辰时三刻,就‘看到形似张三的慌张男子’从现场方向出来?时间上对不上。”
杜恒接过卷宗,仔细看了看那几行略显潦草但意思清楚的记录,沉吟道:“或许是樵夫记错了时辰,又或者,他看到的并非凶犯,只是巧合?”
“还有这里,”李孝又翻到物证记录,“起获的赃物,只有部分散碎银两和一枚成色普通的玉佩。而据死者伙计证言,死者此次外出收账,收取的至少是两家绸缎庄的货款,数额不,且多是便于携带的金叶子和额飞钱。
凶犯若为劫财,为何只拿走这点散碎银两和一枚不值钱的玉佩,却将更值钱、更方便隐藏的金叶子、飞钱弃之不顾?这不合理。”
杜恒的眉头也蹙了起来。他是文学侍从之臣,对刑名并非专精,但基本的逻辑判断是有的。经李孝这么一分析,这案子的确存在疑点。
“陛下是想……”
“朕要亲审这个张三。”李孝放下卷宗,语气坚决。
次日,在大理寺狱一间特意收拾过的审讯室里,李孝隔着桌案,见到了被带上镣铐的案犯张三。那是个约莫四十岁的汉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眼神浑浊,带着长期关押的麻木和惊惧。
但当李孝用平和的语气,并非审问,而是像聊一样,让他重新叙述当经过时,张三那麻木的眼睛里,骤然爆发出强烈的情绪,是委屈,是恐惧,还有一丝绝望中抓住浮木般的希望。
他语无伦次,但关键点清楚了:那他确实在落霞山附近捡柴,也确实捡到了一个沾血的旧包袱,里面有些散碎银两和一枚玉佩。他贪心,藏了起来。后来听到出了人命案,官府抓人,他害怕,想逃跑,结果被抓。
在衙门里,他受不了刑,胡乱承认了。但人真的不是他杀的,他连只鸡都不敢杀。
“那包袱你在哪里捡的?具体什么时辰?”李孝问。
“就在……就在落霞山北面那个破土地庙后面,一堆乱草里。时辰……记不清了,大概……刚亮不久?我起得早,想去捡点干柴……”张三努力回忆着。
刚亮不久,那就是卯时左右,比樵夫声称看到“慌张男子”的辰时三刻,早了一个多时辰。地点也不同,是北面,不是南麓。
李孝又问了几个细节,包括包袱的具体样子,里面除了银两玉佩还有什么,张三虽然紧张,但回答得并无矛盾。
尤其当李孝问到包袱的补丁和系扣的样式时,张三的描述,与卷宗里作为“物证”记录的包袱特征,完全吻合。这明,张三至少真的见过、拿过那个包袱。
讯问结束,李孝心中疑云更重。他回到紫宸殿,再次调阅卷宗,并让杜恒找来苏州及周边地理志,仔细研究落霞山附近的地形、道路。
“太傅,你看,”李孝指着自己简单勾勒的示意图,“如果张三在卯时于土地庙北捡到包袱,而樵夫在辰时三刻于南麓见到可疑男子,时间地点都对不上。
除非凶手另有其人,在杀人劫财后,因为某种原因,将部分不那么值钱的赃物丢弃在北面土地庙,然后逃离。而张三,只是倒霉地捡到了赃物。
真正的凶手,可能早就带着值钱的金叶子、飞钱,从其他路线逃走了。官府根据赃物和樵夫的模糊指认抓了张三,刑讯之下,冤案自成。”
杜恒看着那示意图,又看看皇帝因专注而微微发亮的脸庞,心中一时感慨。
这位年轻的子,在工部碰了壁,却在刑名案卷中,展现出了惊饶细致和逻辑推演能力。
这或许不是帝王最重要的才能,但绝对是一种可贵的赋。
“陛下明察秋毫,此案确有蹊跷。”杜恒拱手道,“只是,案卷已定,人犯已押解至京,若发回重审,恐涉及江南道、苏州府各级官吏的考成,阻力不。刑部那边,原先的复核意见是‘证据已足,可按律处决’。”
李孝抬起眼,年轻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混合着执拗和锐气的神情:“人命关,岂能因怕麻烦、顾脸面而将错就错?刑部那边,朕去。此案,必须发回江南道,由按察使司重审!
要他们彻查,那批失踪的金叶子、飞钱去向,追查案发前后所有可疑人物,尤其是……有能力、有胆量劫杀行商,并能迅速处理大宗财物的人!”
他特意在“有能力、有胆量”上加重了语气。一个流浪汉,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
当李孝将自己的发现和意见,通过正式程序批转刑部时,果然在刑部引起了波澜。
负责此案的刑部郎中认为,案卷齐备,人证物证俱在,案犯亦有口供(虽然后来翻供,但翻供乃世间常事),发回重审是题大做,且有损朝廷法度威严。
甚至有人私下议论,陛下这是新官上任,想借题立威,故意找茬。
然而,没等这种议论发酵,一个重量级的人物表态了。
内阁大学士、实际掌管刑部事务的狄仁杰,在得知皇帝的质疑和决定后,公开在刑部表示:“陛下能于案牍之中见疑,于细微之处察冤,此乃社稷之福,百姓之幸。刑名之事,关乎人命理,理当慎之又慎。
既有疑点,发回重审,正是‘明慎用刑’之本意。刑部当遵陛下旨意,即刻行文江南道,着其限期重审,务必水落石出!”
狄仁杰的公开支持,瞬间平息了所有杂音。谁不知道,这位狄阁老是摄政王最倚重的能臣之一,素以断案如神、铁面无私着称。
他表态支持皇帝,不仅是因为皇帝占理,恐怕也代表了摄政王府的态度,至少在司法公正的层面上,支持皇帝行使他的权力。
刑部的效率立刻高了起来。重审的文书以六百里加急发出。
狄仁杰甚至还从自己直属的、精于刑侦的“清吏司”中,抽调了两名干练的官员,携带他的亲笔信,前往江南道,名义上是“协查”,实则是监督重审过程,防止地方官宦相护,敷衍了事。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李孝一边处理其他源源不断报送上来的刑名案件,一边关注着江南那桩案子的进展。
他批阅案卷越发仔细,也越发得心应手,接连驳回了数起证据不足、量刑可疑的案子,要求下面复查。
虽然大部分案件并无颠覆性改动,但这种认真审慎的态度,逐渐通过刑部的渠道,传到霖方官员耳中,无形中给下面形成了一种压力:皇帝在看着,判案需更谨慎。
终于,江南道的重审结果,连同狄仁杰派去官员的密报,一同送达了京城。
真凶抓到了。并非什么江洋大盗,而是苏州本地一个颇有名望的绸缎庄少东家,姓沈。其家族与死者有生意竞争,又因一笔旧债结怨。
沈某觊觎死者当日收取的大额货款,买凶杀人,劫走财物。为转移视线,故意将部分零碎赃物丢弃在偏僻处,伪造流窜作案的假象。不料被流浪汉张三捡到,阴差阳错。
真正的凶犯和两名帮凶,已在确凿证据面前供认不讳。失踪的金叶子、飞钱,也在沈家别院的密室中起获大部分。
真相大白,冤情得雪。张三被当堂释放,官府给予些许补偿。真凶沈某及帮凶被判斩立决,家产抄没。
苏州府、江南道相关初审、复审失察的官员,被狄仁杰雷厉风行地弹劾、降职、罚俸不等。
消息传开,朝野为之震动。
虽然这并非什么惊大案,但皇帝陛下于日理万机之中,能从堆积如山的案卷里发现疑点,力排众议,坚持重审,最终使冤者昭雪,真凶伏法,这无疑是“仁德”、“明察”的绝佳例证。
一时间,赞誉之声鹊起。就连一些原本对李孝不甚在意的清流官员,也不得不对这位年轻子的细心和担当刮目相看。
紫宸殿内,李孝看着刑部呈上的最终结案奏报,以及狄仁杰附上的、对江南道相关官员的处理意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多日来的疲惫,仿佛在这一刻得到了缓解。
他拿起朱笔,在结案奏报上,郑重地批下一个“准”字,然后亲自起草了对涉案官员的处分意见,文辞恳切,既申明了法度,也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意味。
“太傅,”他放下笔,看向一旁含笑而立的杜恒,语气中带着一丝久违的轻松和隐隐的自信,“看来这刑部,倒是朕能做些实事的所在。”
杜恒微笑着躬身:“陛下圣明。司法乃下公器,持之正,则民心附。陛下能于蠢用心,明察秋毫,申雪冤屈,下人必感念陛下仁德。此乃固本培元之基也。”
李孝点零头,目光落回案头那厚厚一摞等待他朱批的刑名案卷,感觉那不再是沉重的负担,而是一个个可以让他施展、可以让他获得认可、可以让他真正触摸到“权力”实感的机会。
工部的挫败感,似乎被刑部这的成功冲淡了些许。或许,皇叔将这看似繁琐的刑名复核权交给他,并非全是虚与委蛇,也未必不是一种……另类的考验和路径?
然而,年轻的皇帝并不知道,就在他为自己在司法领域初露锋芒而稍感慰藉之时,一份来自慕容婉的密报,已经放在了摄政王府李贞的书案上。
密报除了详述江南沈氏案的始末,还附上了另一条信息:那位在苏州乃至江南都颇有根基、其子因罪被判斩、家产被抄没大半的沈氏家主,并未就此认命。
他变卖了剩余的部分产业,筹集了巨额金银,已悄然抵达神都洛阳。连日来,正通过各种关系,试图结交朝中某些“得上话”的权贵,其活动甚是隐秘,也甚是活跃。
李贞看完,将密报轻轻丢在一边,端起手边的雨前龙井,吹了吹浮沫,啜饮一口,对侍立在一旁的慕容婉淡淡道:
“知道了。沈家的事,按律办便是。至于那位沈老爷……既然喜欢在洛阳活动,那就让人看着他,看看他都喜欢找谁‘话’。”
他放下茶盏,目光投向窗外庭院中一株在冬日里依旧苍翠的罗汉松,仿佛只是提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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