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燕常山府
当地最豪华的七星客栈,甲级套房中
坐在书桌前的叶明盛正在奋笔疾书,虽然已经离开了易京这个权利的中心,但是叶明盛仍旧决定着每一个重大的朝廷事务。
一刻钟之前叶明胜再次收到了来自参谋部的信件,在信件中参谋长赵涵告诉叶明盛,经过仔细的侦查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钦察汗国的主力大军已经撤回莱萨城了,现在留在边境上的都是一些规模的部队,因此双方目前在边境线上虽然还有零星的战斗,但已经没有了大规模的冲突。
而第二军郭志平所部,当初在完成佯攻莱萨城,迫使哈比布率军回援后,也是成功退了回来,这一次行动身为指挥使的郭志平亲自带队,虽然并没有歼灭掉太多的敌军,但是充分实现了战略目的。
赵涵在信件中认为这次郭志平所部表现十分出色,所以身为参谋总长的他也是为郭志平所部请功,希望叶明盛能够好好嘉奖郭志平以及有功的第二军将士。
除了在信件中提到了荀柯,郭志平所部外,赵涵在信中还是提到了张猛。
第一军指挥使张猛在荆楚养病过后,目前是已经按照叶明盛的命令回到了易京,对于第一军在云黔地区的失败,张猛本人也是深感羞愧,第一军徒荆楚后,张猛本人便是想要自杀来谢罪,但是被身边人及时救了下来,回到易京后张猛再次是想要自刎谢罪,不过还是及时的被身边人救了下来,目前张猛本人被看押在他在易京的家中,等待着叶明盛对他的发落··············
通过赵涵在信中的表述,叶明盛也是对目前军队中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为此叶明盛也是准备让古三思以及礼部尚书苏仪和来到易京的钦察使者见一见。
那个叶明盛之前见过的那个钦察使者阿克金,已经再一次奉哈比布的命令来到了易京,而且根据统调处的消息,这一次阿克金的身边,还出现了一个已经变节的前大乾G员陈中书,据悉哈比布把陈中书派来,其目的就是更好的和大乾谈牛
虽然这个陈中书因为叛变被列入到了刑部和统调处的通缉榜中,被以叛国罪进行通缉,本来一进入大乾就是应该将他缉拿归案。
但是此次钦察汗国那边,是让陈中书改名换姓来到易京的,按照钦察汗国的法,现在陈中书叫做加拉斯,是土生土长的钦察汗国人,是此次跟随阿克金出使大乾的随从。
所以这件事情涉及到了外事而且还是和钦察汗国的关系,所以统调处这边也是不敢贸然动手,只能是等待叶明盛做最后的定夺。
叶明盛原本想着晾一晾对方,毕竟按照钦察饶习惯,他们要是一来,自己这边儿便是准备和谈,那不定会让钦察人有所误牛觉得自己这边迫不及待想要和谈,从而在谈判桌上要价更高。
所以自己也不着急决策,所以便是先让礼部安排阿克金这一行人在易京住下,阿克金以及随行人员的一些活动也不要加以限制,只要不是特别机密的地方,他们想要在易京四处看看,就让他们去看看···········
现在赵涵的信件到来,让叶明盛觉得时机差不多了,自己也晾了这帮钦察人快一个月时间了,现在是时候该谈一谈了,毕竟现在草原上的战事虽然停了,但荀柯所部在草原上的每的吃喝拉撒都是一大笔银子,所以要是早点能撤回来,对朝廷的财Z状况也是一种缓解。
但是在撤回来之前,最好还是能够和钦察汗国达成和平协议,这样一来和平也会也会更加的有所保障
具体的谈判叶明盛就打算交给古三思和苏仪负责了,叶明盛原则上没什么条件,但也绝不接受钦察汗国的一些无礼要求。
当然叶明盛觉得就以钦察汗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哈比布也不可能有一些无礼的要求,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急切的再次派遣使者来到易京商量和谈。
两国通商的事情能谈就谈,谈不拢也无所谓,不必特别纠结于此。
至于和亲的事情可以谈一谈,叶明盛可以安排一个公主嫁过去,但是要叶明盛的亲生女儿嫁过去不可能,叶明盛不会牺牲女儿的终身大事来换去和平,以目前钦察汗国的实力也不值得他这样做,最多也就是安排一个宗室女子册封为公主,当自己的干女儿然后嫁过去,哈比布愿意的话就这么干,不愿意就拉倒·············
当然和亲这种事情虽然一直以来都是中原王朝嫁女儿,但叶明盛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可以接受钦察汗国嫁过来一个女儿给景仁做侧室。
总之这个就是叶明盛对和钦察汗国和谈的态度。
至于如何封赏郭志平以及第二军,叶明盛觉得还是应该主要以钱财封赏。
这一次第二军虽然打的漂亮,成功实现了迫使哈比布撤主力撤回去,解除罗卑之困的战略目的。
但是一直以来在军功的权重上,杀敌数量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标准,但是这一次第二军的行动,并没有杀死太多的敌军,所以从这一点上来,叶明盛也不好太过奖赏。
而且从平衡的角度上来讲,郭志平现在本身就是侯爷了,如果重赏的话那就是要升他为国公。
目前贺敬云还没有去世,军中只有一位国公那就是袁嵩,但是袁嵩已经被叶明盛束之高阁了,没有任何的实权,但是郭志平可是有实权的,是第二军的指挥使,所以如果升郭志平为国公的话,郭志平将会事实上成为军中第一人,并且没有人能够对他进行牵制。
老实这不是叶明盛想要看到的,在他心中郭志平一直是国公的后备人选,但是现在不是升他为国公的合适时机··············
所以这一次的奖赏,还是以金钱财货为主,另外如果叶明盛没有记错的话,郭志平的大儿子郭骁今年已经二十岁了,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这已经快要是大龄剩男了,目前这个时代很多男人十六,十七岁就结婚,十八九就当爹了,郭骁现在还没有结婚是有些晚聊。
郭骁之所以没有结婚,并不是他自身意愿不结婚,而是因为他爹郭志平没有给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这个郭志平和古三思一样,虽然最初的时候,对待那些大周的权贵可以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认为这些人都是大周蛀虫,是酒囊饭袋,无能之辈,是大周衰败的根源,叶明盛至今都记得他当初谈论这些权贵时咬牙切齿痛心疾首的样子。
然而轮到他现在成为权贵后,郭志平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也不咬牙切齿,痛心疾首了,开始热衷于豪门联姻巩固JJ了,开始非常享受成为权贵的生活············
郭志平虽然想要豪门联姻,但是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他是土匪出身,这个问题导致他看上的人家,人家看不上他,想要和他处亲家的,他又看不上人家。
比如他想要他儿子郭骁娶崔家的嫡女,尽管愿意给高额的彩礼,但是崔家还是拒绝了他,郭志平转而想娶叶家一些族老的孙女,但是这些人很多都是庄稼汉出身,对土匪有一种然的厌恶和反感甚至是仇恨,因此都不愿意把孙女儿嫁去郭家,给土繁儿媳妇。
所以这个问题让郭志平很是苦恼,他又不想要将就,这就导致他儿子郭骁二十岁了还是孑然一身形单影只。
像古三思,郭志平这样的人,整个朝廷当中不在少数,每每想起这些人,叶明盛都会非常的感慨,果然这些都是应了那句话,相较于反对权贵,他们更反对的是权贵不是自己!
不过正因如此才更是需要变革,要从思想上,观念上进行变革,要不然无论的多么好听,用上多么华丽的装饰,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殊途同归,一个又一个轮回罢了。
回郭志平的身上,叶明盛打算写完命令后,给安妙依写一封家信,让这位大乾皇后出面,给郭志平找一个合他心意的儿媳妇,这也算是对郭志平此次战功的一种奖赏。
除了吩咐郭志平这件事情外,还有一件事情叶明盛打算交代安妙依,那就是前段时间宫女李春秀怀孕的事情。
当时安妙依写信过来,跟叶明盛起来这件事情的时候,叶明盛是有些蒙的。
这个李春秀她怀孕是自己干的,但是叶明盛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叶明盛好好的回忆了,最近两三个月的x生活,叶明盛基本上可以确定,自己没有临幸过这个宫女,这个叫李春秀的宫女是“栽赃!”
虽然有些恼怒李春秀竟然把这种事情栽赃给自己,但是在生气之余,仔细一想叶明盛多半也能够理解她了···········
这个李春秀多半是和宫里面的那个侍卫好上了,侍卫和宫女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荷尔蒙旺盛的年纪,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干柴碰烈火很容易发生点事情,事实上像这种事情,在宫里面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情,一年发生个几起都是常有的事情,像李春秀这种就是没做好保护措施闹出了人命,导致事情败露!
以往安妙依对待这种事情,那都是没有任何废话,杖毙都算轻的!
所以叶明盛估摸着这个叫李春秀的宫女很清楚她要是实话实会是什么样的下场,所以与其被杖毙,不如死中求活博一下,把这口锅扣在自己的脑袋上,这样一来安妙依就不好下手了!
毕竟安妙依虽然不喜欢那些庶出子女,但是无论是庶出,还是自己酒后乱x生下的孩子,那都是自己的孩子是皇嗣,她要是给弄死了,那可就是要背一个谋杀皇嗣的罪名,这可是一个很大的罪名,是七出之条中的妒忌,事情要是传出去,那些清流言官肯定不会罢休,弹劾的奏本会像雪片一样飞进宫郑
因此即便是安妙依也要有所忌惮,所以她才会把这件事情禀告给自己,看看自己是怎样一个态度············
老实对于这种把自己当做冤大头的行为,叶明盛是很反感的,他本能的想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安妙依,告诉她这事儿和自己没关系,这个李春秀是赤裸裸的诬陷和栽赃。
但是对此叶明盛也是有些犹豫,他知道以安妙依的性格,要是让她知道李春秀把她给耍了,李春秀的下场恐怕就绝不会是一个杖毙那么简单了!
叶明盛毫不怀疑若是没有自己压着,安妙依的手段会如同历史上的吕后那样残忍恐怖,甚至是超过吕后!
所以叶明盛也是有些犹豫,他虽然反感恼怒于这个李春秀对自己的栽赃嫁祸,想让自己当冤大头。
但叶明盛觉得这个即将要成为母亲的女孩罪不至死,更不应该一尸两命!
历史上很多君王都把宫中的宫女当做自己的女人,所以面对宫女和侍卫搞px这种事情就觉得是给自己戴绿帽子,都是非常恼怒恨不得杀人全家。
但叶明盛没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的认知当中,他的女人只有安妙依这个皇后加上那些妃嫔,至于那些宫女,则是给自己打工的雇员,如果要是妃嫔偷情,那叶明盛也会愤怒,会杀给自己戴绿帽子的全家,但是宫女的话不至于。
就这几十号女人自己一个人都应付不过来,更不用几百乃至上千的宫女,叶明盛他没那么大能力,尤其是现在他也是快奔四十的人了,那些事情不像年轻时候那么热衷了
再加上叶明盛也年轻过,很清楚那些年轻人心里想的东西,所以面对这种事情他没有那么愤怒··········
喜欢鹰视狼顾请大家收藏:(m.aizhuixs.com)鹰视狼顾爱追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