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瓮中捉鳖:医院里的终极对峙
专案组的坚守与等待,终究没有白费。1999年2月的一,王军果然出现在了余杭第一人民医院。
他头戴鸭舌帽,身穿深色外套,压低帽檐,神色警惕地扫视着四周,脚步匆匆地走进医院大楼,显然是来取寄存柜里的物品。
他刚上到四楼,就被早已在此蹲守多日的联防队员孙炳寿一眼认出。
孙炳寿凭借着连日来对王军特征的熟记,以及职业敏锐度,当即判定此人就是在逃的王军。
“别动!警察!”孙炳寿当机立断,大喝一声,迅速上前阻拦,试图控制住王军。
王军见状,瞬间暴起,脸上的警惕瞬间转为凶狠,右手猛地伸向腰间,想要掏枪反抗,嘴里嘶吼着:“搞错地方了!别过来!再动我开枪打死你!”
“放下武器!你已经被包围了!王军,你跑不掉了!”埋伏在四楼楼道两侧的民警和武警,听到动静后迅速冲了出来,形成合围之势,将王军团团包围在走廊中间。
此时的王军已是困兽犹斗,他左手死死抓住走廊的栏杆,右手紧握着手枪,对准围上来的民警,眼神里满是疯狂与杀意:
“别逼我!我带了两把枪,九十多发子弹,谁敢上前,我就打死谁!今要么我杀出去,要么同归于尽!”
现场气氛瞬间凝固到了极点,空气仿佛都停止了流动。
民警们一边缓缓缩包围圈,一边耐心劝,试图稳住王军的情绪:“王军,你冷静点!你现在放下武器投降,还能争取宽大处理,想想你的家人,别再执迷不悟了!”
可此时的王军早已丧心病狂,根本听不进任何劝,依旧叫嚣着要杀出去,手指紧紧扣在扳机上,随时可能开枪。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几名民警默契配合,制定了突袭计划。
一名民警故意上前佯攻,吸引王军的注意力,趁他分神的瞬间,另外两名民警从两侧快速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前,死死按住他持枪的右手,用力将他的手臂向上扳起。
“砰!”慌乱中,王军扣动了扳机,子弹打在了花板上,溅起一片灰尘。其余民警趁机一拥而上,将王军死死按倒在地,牢牢控制住他的四肢。
“咔嚓”一声清脆的响声,手铐稳稳地锁住了王军的双手。民警随即从他身上搜出两支上膛的手枪,以及91发子弹。
当冰冷的手铐铐在手上时,王军疯狂的挣扎渐渐停止,眼神里的凶狠褪去,只剩下一丝不甘与绝望。
第六章 恶魔自白:把犯罪当“学问”
后来,王军被捕归案,审讯室里的对话,彻底揭开了这个亡命恶魔扭曲的内心世界。
面对民警的讯问,他神态自若,毫无悔意,甚至带着一丝嚣张与不屑,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罪行,仿佛夺走三条人命、犯下滔罪行,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1999年1月25日,乔司信用社的持枪抢劫杀人案,是你干的?”民警开门见山,目光锐利地盯着他。
王军微微抬眼,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语气轻佻:“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不就是杀了三个人,抢零钱吗?多大点事。”
“杀了三个人,你还能如此平静?1993年你袭击联防队员的时候,不是很紧张吗?”民警追问。
“那时候年轻,没见过世面,自然紧张。”王军不以为然地道,“现在不一样了,杀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没什么好紧张的。”
谈及自己的人生信条,王军的眼神里透着一种病态的执着。
他,自己从就喜欢挑战极限,痴迷枪支弹药,打心底里厌恶循规蹈矩的生活,“每上班下班,朝九晚五,一眼就能看到头,这种日子有什么意思?有些人生就跟别人不一样,我就是那种人,我要做大事。”
在王军扭曲的价值观里,犯罪不是罪恶,而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他甚至觉得自己的作案手法堪称“完美”,“我在前面踩点、布局、谋划,你们在后面跟着我的脚印破案,到底,你们都是跟着我的节奏走。”
他坦言,这次乔司作案,就是“拿自己的命赌一把”。为了这场抢劫,他提前偷了红色铃木王摩托车,准备了两支手枪和91发子弹,“我带这么多枪和子弹,就是想赌一把,要是命不该绝,我就能从警方的围捕中杀出去,继续干大事。”
他还狂妄地表示,自己的目标是成为“跨国罪犯”,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的名字。
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策划的伪装,终究没能逃过群众的眼睛和警方的追查——以肺结核病人身份潜伏医院,用私锁寄存物证,借图书馆踩点,这些自以为高明的手段,最终都成了指向他的罪证。
当民警问他,有没有想过三名遇害者的家人,会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时,王军嗤之以鼻,一脸漠然:“想那些干什么?他们挡了我的路,死有余辜。路是他们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
审讯过程中,他还不忘追问民警:“听公安部督办了8个案子,我能排第几?是不是最经典、最难破的那个?”那副毫无人性、狂妄自大的嘴脸,让人不寒而栗。
事实上,王军的逃亡生涯并非一帆风顺。
1994年,他在温州因非法持枪被当地警方抓获,可当时全国信息尚未联网,警方不知道他就是临平袭警案的在逃凶手,仅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的王军,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愈发肆无忌惮,偷摩托车、撬卫生院、踩点金融机构,一步步朝着更严重的犯罪深渊滑落,最终酿成乔司125特大血案。
至此,这场跨越六年的追捕,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9年6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军案进行公开审理,王军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年7月30日,王军被依法执行枪决。这个作恶多端、亡命六年的恶魔,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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