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强三个时更了六十章,VIp章节有十七万字了。看读者的投票热情,还得继续更新下去。
他存稿无限,倒不担心。
只一边更新,一边码字,一边看榜看书评区,分心四用,分毫不乱。终于冲到了榜首,他这才停了一下,又从旁边电脑桌抓了一支烟点着了,提提神。
隔壁哥们儿终于撑不住趴在桌上睡着,口水糊了一脸。他也是惨,玩《风云》两个时还在迷宫里转不出去,不停打怪,不心还被干死,步惊云都搞成步步惊心。
在他的案头是一碗吃剩的方便面,里面丢满了烟头。
胖是不抽烟的,此刻辛辣的烟雾入喉,让他剧烈咳嗽起来。
周白早就在沙发上睡着了,听到咳嗽声,抬起头,双眼迷糊:“少抽点。”
郭强:“周白,我新书月票榜第一名了。”
周白瞌睡得实在不行,抬起手在他头上摸了摸,又倒了下去。初春的还凉,虽然网吧里温度很高,但不心还是会感冒的,她的胳膊露在外面,白如藕节,是那么的美。
郭强停了停,脱下羽绒服盖在她身上。又看了看那张俏丽的脸,心中忽然有种不出的东西涌起来。人总有倒霉的时候,在生活最低潮的阶段,有这么一个红颜陪你身边,不离不弃,你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
老爷,我谢谢你。
“好,为了周白,我要把这个月票榜第一保住了,为了那一万块钱奖金,我要为她把那个门市开起来。《穿越八零香江,我成了娱乐教父》是一本绝妙好书,知鸟猴是当今最优秀的写手之一,但我胖可不怕你,咱们好好争一争。”
……
其实,对于新书月票榜,知鸟猴并不是太在意。对于那个叫胖胖啊胖自己知道靠着疯狂更新向读者要月票的行为,甚至觉得好笑。
他前一段时间也失落过,也受到过打击。感谢七爷,自己开新书后一路顺风顺水,到今上架,订阅非常强悍,二十四时首订过三千毫无悬念。一进精品,意味着自己成为网站头部作家。
得偿所愿,一雪前耻,乃是人生最大的快事。
以自己的订阅来看,新书上架第一个月的稿费一两万块没问题,加上老兰那边的实体书出版,应该有三万块,可算是有点钱了。
在普遍只有七八百块工资的时代,我们的猴哥一个月相当于地方普通工人四五年的收入,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人收入一上去,心底就平和了。
他心中也是感慨,也是同情那个叫胖的写手。一口气更新这么多字,不要存稿,下来怎么办。没有存稿,但凡后面思路跟不上没有灵感写不多,甚至乱写,整本书就崩盘了。
智者不为。
长约作家都是熬夜写作,求的就是个清静。到三点钟的时候,宿舍里的敲键盘的声音陆续停下,夜开始安静。
知鸟猴也停下来,搓了搓手,准备洗脚睡觉。
笃,笃——
有人敲门,传来杨华的声音:“猴哥,开门。”
知鸟猴起身,拉开房门,就看到杨华叼着烟卷,手里捧着一个玻璃保温杯,里面泡着红灿灿的枸杞。不禁大惊,低声道:“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吗?”
杨华打着哈欠:“什么发展到这个地步,你什么都叫人听不明白。”
知鸟猴满面的同情:“十哥,你起色看起来很差。俗话得好,男子汉那个东西是个宝,还是要有规律,要保养好身体。枸杞虽然是个好东西,但光靠这个也不行,还是有降低频次。”
杨华大怒:“放你妈的狗臭屁,你什么呢?我气色坏吗,熬夜写稿,谁特么不是我这种样子,你也一样。”
知鸟猴:“是是是,对对对,你神采奕奕,龙精虎猛。”着话,他忍不住扑哧一声笑起来。
杨华骂骂咧咧:“猴哥,你再这个我可翻脸了。”
原来,杨华比郝佳年龄,按照四川饶法,就是个青沟子娃娃。加上他原先是工人出身,干的是体力活,身体非常好。而郝佳正是如虎的年龄,两人各方面都挺适配的。
问题出在长约作家宿舍的坏风气上,大伙儿都熬夜写稿,白睡觉,还抽烟喝酒打麻将。
杨华这人豪爽,感觉自己生就是要当老大的人,怎么可能不陪弟兄们玩。
昼夜颠倒,身体渐渐不如以前那么生猛。
而杨华和郝佳干柴烈火,一礼拜七,场场不落。打满全场的后果是嫂子越发美貌,他年纪轻轻却捧起了保温杯。
见成功地让杨华大窘,知鸟猴嘿嘿笑了一气,问他过来做什么?
杨华问:“猴哥,新书订阅怎么样了?”
“二十四时订阅应该有四到五千。”换不熟悉的人问,猴哥会谦虚地估计是三千的样子,但自家兄弟也不需要藏着掖着,知鸟猴照实了回答。
杨华也很高兴,:“可以啊,以前我新书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高订阅,可见现在西红柿文学网的流量大了好多。”
知鸟猴正色道:“我可不能跟你的书比,七爷了,我这种类型的书前期亮眼,后期比你那种传统玄幻要差些。而且,生就有很多短板,比如版权开发上就没有多大可能,只能老实吃网络订阅。要知道,版权才是未来的大头。比如最近七爷正在筹划的游戏版权改编,你和海哥的书就有人过来谈,我这种书怎么改,根本就改不了。”
杨华点头:“那也是,其实,订阅能吃够也不错。而且,你这种新题材估计要红很多年,可以一直写下去,图得就是个细水长流,图的就是个稳定。”
知鸟猴面上露出笑容:“七爷也了,我这个文娱题材可以红一二十年,抓住这一二十年,也就够了,他的话我信。”
“二十年也不长,三年写一本,也就六七本书,对你不是什么问题。”
“谢谢十哥来关心我的新书,快回去吧,嫂子还等着你呢。你先干了这杯枸杞,储备点体能。”知鸟猴开起来了杨华的玩笑。
杨华却不走:“《血火帝国》已经冲到月票榜第一名了,你不争一争吗?”
“争什么,我又没有多少存稿,不会跟他那样乱来,一更就更十几二十万字,纯粹神经病。十哥,你不也没有争月票榜吗?”
西红柿文学网除了新书月票榜,还有个总榜。
今总榜出来,不出意料之外,杨华的《玄门最废弟子》排名第一,紧接着的是马奔的《武侠演义》。两本书都有四百多票,相差不过三十来张。第三名有点惨,到现在只有七十六票。
两书断崖式领先。
杨华道:“我和海哥什么关系,争什么争,反正到月底,不是他第一,就是我的头名,水不流外人田。如果不是李沉舟让我求票,我单章都懒得发。海哥甚至连求票单章都没写,直接在书末页吼了一声‘月票’事。”
知鸟猴:“时间已经很晚了,十哥你回去睡觉吧。”
杨华却一脸严肃:“猴哥,这个新书月票榜你还真要争一争,不然很没有面子的。”
知鸟猴:“还是算了,我的书已经大红,和一个普通作家争什么。就算最后没上榜都无所谓,给弟兄们留饭吃吧。”
杨华忽然冷笑:“你当别人兄弟,人家可不这么看。”
知鸟猴听出他话中的不对,问:“怎么,《血火帝国》的作者你认识,是熟人披的马甲吗?”
“我查清楚了,《血火帝国》确实是老熟人批的马甲,他就是白胖炖肘子那操蛋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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