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
六十分钟。
三千六百秒。
对于法庭内的某些人来,这只不过是刷几个短视频的时间。
但对于被告席上的李国栋来,这每一秒都像是在被钝刀子割肉。
法庭大门紧闭。
李国栋瘫坐在椅子上,身上的高定西装已经被冷汗湿透,黏糊糊地贴在背上。
他不停地抖动着双腿,眼神涣散。
不用宣判他也知道自己完了,至于那几个畜生,与他何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厚重的法庭大门,终于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开启。
全体起立。
三位法官鱼贯而入。
走在最前面的审判长陈国正,步履沉稳,面容冷峻。
细心的人会发现,仅仅过了一个时,这位老法官似乎变了。
他那原本有些佝偻的背脊,此刻挺得笔直,像是一杆宁折不弯的标枪。
他眼中的疲惫与纠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
三人落座。
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繁琐的过场。
陈国正双手扶案,目光如电,缓缓扫视全场。
那一刻,喧闹的法庭瞬间死寂,连呼吸声都变得微不可闻。
“经审理查明。”
陈国正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
“被告人李赐、赵子豪等五人,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对受害人王乐实施了有组织、有预谋的持续性霸凌。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肉体殴打、精神羞辱,以及利用家庭背景对受害人亲属进行生计威胁。”
“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王乐陷入极度绝望,被迫以结束生命的方式来换取家饶安宁。其行为逻辑清晰,分工明确,且使用了‘湿毛巾裹瓶子’等特定手段规避伤情鉴定,主观恶性极深。”
“另查明,被告人李国栋,作为监护人及法律从业者,非但未履行管教职责,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方法,甚至灌输极端错误的法律观念,系本案恶性升级的始作俑者。”
陈国正顿了顿,目光扫过被告席上那些面如死灰的面孔,手中法槌轻握,声音陡然拔高。
“经合议庭休庭评议,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本院认为。”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更在于逻辑,在于对正义永恒的追求。”
“立法之初衷,乃是为了惩恶扬善,为了保护弱。”
“《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之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心智尚未成熟、因无知而犯错的少年,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到这里,陈国正话锋一转,声音陡然严厉。
“但是!”
“法律绝不是罪恶的避风港,更不是恶魔手中的免死金牌!”
“当所谓的‘孩子’,心智已经成熟到能够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犯罪;当他们的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当他们的主观恶意已经突破了人类良知的底线。”
“他们,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
“而是披着童装的暴徒!”
这番话一出,旁听席上的资深律师们脸色大变。
几个老法学专家更是惊得把眼镜都掉在霖上。
“这是……”一个老律师颤抖着手,满脸不可置信,“这话的意思是要突破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这是在挑战现行法理啊!”
“疯了!这个合议庭疯了!”
“在没有任何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给未成年人判刑?!他们当最高法是摆设吗?!”
但陈国正没有理会台下的骚动。
他拿起了早已写好的判决书,双手微微颤抖,但语气却坚定异常。
“经合议庭评议,现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全体起立!”
哗啦啦~~
所有人站了起来。
李国栋是被法警架起来的,他的腿已经软得像面条一样。
“第一,关于被告人李国栋。”
陈国正冷冷地看着这个同行中的败类。
“被告人李国栋,身为执业律师,身为父亲,知法犯法。”
“其不仅未履行监护职责,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湿毛巾裹瓶子’等反侦察手段,灌输‘未成年人杀人无罪’的极端错误思想。”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其虽未直接动手,但却是整个霸凌、虐杀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与精神控制者!”
“其行为,已构成教唆杀人罪!”
“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极其隐蔽,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依《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判处被告人李国栋.......”
陈国正深吸一口气,重重吐出两个字: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取消律师执业证书!”
虽然早有预料,但当“死刑”两个字真的从审判长口中出时,现场还是爆发了一阵惊呼。
李国栋双眼一翻,整个人直接瘫软在地。
“不……不!我是律师!我是为了教育孩子!我没有杀人!我不服!我不服啊!”
他发疯似的嘶吼,却被两名法警死死按在地上,像一条待宰的死狗。
陈国正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转向了羁押栏。
那里的五个少年,此刻终于感觉到了死亡的冰冷。
他们看着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军师”李国栋被判了死刑,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瑟瑟发抖。
“第二,关于五个未成年被告。”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限制了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但是本院在此采纳原告律师张伟的辩护意见!”
“引入‘主观恶意’作为量刑考量的核心标准!”
“当未成年饶主观恶意极大,且利用年龄优势规避法律制裁时,其年龄不再成为免责事由!”
“李赐、赵子豪等人,虽生理年龄未满十四周岁,但其犯罪心理之成熟、手段之毒辣、后果之严重,已远超常人!”
“若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若不严惩,不足以慰亡灵!”
“若不严惩,法律将沦为恶魔的帮凶!”
“故,本庭在此突破刑事责任年龄限制!”
“关于被告人王强、赵博,此二人虽系从犯,但在霸凌过程中,多次协助主犯按压受害人手脚,充当帮凶,且在庭审中毫无悔罪表现。”
“虽未满十四周岁,但其主观恶性已具备成年人特征。”
“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个少年听到“死刑”二字,直接吓尿了裤子,瘫软在栏杆上嚎啕大哭。
“妈!救我!我不想死啊!”
“我再也不敢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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