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振和赵勇都听得入了神。
“以前,这条商路跟我们没关系。但是现在……”李琼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我们有了北境火,还有了冲炮。”
“将军,您是想……”赵勇隐约猜到了什么。
“没错。”李琼转身,目光灼灼地看着两人。
“我要把我们的酒,卖到草原的每一个角落,让那些自以为是神的草原汉子,都变成离不开北境火的酒鬼。”
“我还要把我们的冲炮,卖给那些草原上的贵族。他们不是喜欢在打了胜仗之后炫耀吗?我给他们提供比黄金更耀眼的炫耀资本。”
“我要让他们为了攀比谁的冲炮放得更响、更漂亮,而心甘情愿地把他们的战马、牛羊和金子,都送到我们镇北关来。”
齐振听得热血沸腾,仿佛已经看到无数的财富正朝着镇北关涌来。
但赵勇却皱起了眉头,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将军,恕末将直言。这冲炮,白了就是用火药做的。”
“我们把它卖给草原人,万一他们从中窥探到火药的秘密,仿制出火器来对付我们,那岂不是养虎为患?”
这个问题一出,议事厅内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齐振脸上的兴奋也瞬间凝固了。
是啊,火药可是大周的国之利器,严禁外流。
李琼这么做,要是传到京城,那可就不是拥兵自重那么简单了,而是实打实的通敌卖国。
李琼看着一脸担忧的赵勇,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赞许地点零头。
“你能想到这一层很好。”他走到赵勇面前:“你的没错,火药是国之利器,绝不能外泄。”
“那你还……”
“但是,你以为我卖给他们的,是真的冲炮吗?”李琼的脸上露出一丝狡黠。
“我们卖出去的冲炮,里面的火药配比,都是经过我亲自调整的。它们只能炸出漂亮的烟花,威力连一个大点的炮仗都不如。”
“而且,为了防止他们拆解研究,我在里面加零料。只要他们敢拆开,里面的火药一接触到空气,就会迅速自燃,把拆解的人烧成一个火球。”
赵勇和齐振听得目瞪口呆。
“至于让他们自己研究火药配方?”李琼冷笑一声:“就凭草原上那些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全的货色?等他们研究出来,我孙子的孙子都该入土了。”
“我不仅要卖给他们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我还要让他们产生依赖。”李琼的声音变得低沉而有力。
“烈酒会消磨他们的斗志,掏空他们的身体,烟花会耗尽他们的财富,滋长他们的虚荣。”
“当一个民族,沉溺于烈酒和奢华,忘记了弯弓射雕的勇武时,他们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我这是在用最温柔的方式,给他们递上一把最锋利的刀,让他们自相残杀,自我毁灭。这比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地拼杀,要高明得多,也划算得多。”
听完这番话,齐振和赵勇只觉得后背发凉。
他们看着李琼,仿佛在看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这个男饶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些什么?
他的每一步,都充满了算计,每一个看似疯狂的举动背后,都藏着更深、更毒的后手。
“王爷,赵勇。”李琼的语气恢复了平静:“记住了,能用银子解决的敌人,就不要用士兵的命去填。我们的每一个兄弟,性命都比草原上那些杂碎的金子要宝贵。”
他将一封写好的信,递给赵勇。
“派人八百里加急,送给钱得发。让他不惜一切代价,联系上匈奴的商队。告诉他们,我李琼有一笔能让他们所有人都发财的大生意,想跟他们谈谈。”
赵勇接过那封信,只觉得重逾千斤。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镇北关这头猛虎,不仅有了锋利的爪牙,更有了能吞噬一切的胃口。
而整个北方,乃至更遥远的草原,都将成为它的猎场。
北境的冬,来得早,也格外的长。
当钱得发的信使顶着能把人吹成冰雕的寒流,抵达匈奴王帐时,距离李琼的谋划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镇北关发生了翻覆地的变化。
曾经死气沉沉的边陲重镇,此刻却像一个巨大的工地,充满了勃勃生机。
在李琼的命令下,数个崭新的大型工坊拔地而起。
一座是酿酒坊,规模比之前扩大了十倍,从关内招募了上百名经验丰富的酿酒师傅,日夜不停地赶制着北境火。
另一座,则是戒备森严的火器坊。
对外,这里宣称是制作冲炮的烟花工坊,但实际上,只有李琼和少数几个核心人物知道,这里面正在研制的,是威力远超朝廷制式装备的新型火器。
李琼几乎将从张阁老那里敲诈来的银子,流水般地投了进去。
无数的铁料、硫磺、硝石,通过冀州那条安全的商路,源源不断地运进镇北关。
这种大规模的建设和生产,需要海量的劳动力。
李琼直接下令,在北境三州张榜招工,待遇优厚,管吃管住。
那些在田里刨食一年也剩不下几个钱的农户,纷纷涌向镇北关。
短短一个月,镇北关的人口就激增了近三成。
人多了,消费自然也旺盛起来。
镇北关的市集空前繁荣,甚至吸引了不少中原的行商前来。
他们发现,在这里做生意,没有官府的盘剥,没有地痞的骚扰,只要你规规矩矩,就能赚到钱。
李琼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让这片贫瘠的土地,焕发出了惊饶活力。
他正在将一个纯粹的军事堡垒,改造成一个集军事、工业、商业于一体的独立王国。
而今,是他检验第一个成果的日子。
匈奴人来了。
与蛮夷部落那种张扬狂野的风格不同,匈奴的商队显得更为内敛和专业。
他们没有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而是赶着数百头双峰骆驼,沉默地行进在风雪郑
每一头骆驼都驮着沉甸甸的货物,用厚厚的毛毡包裹着。
为首,是一个名叫拉塔姆的匈奴商人。
他年过五旬,脸上布满了风霜刻下的皱纹,一双眼睛却精光四射,像草原上最狡猾的狐狸。
他见过中原的无数高官显贵,也跟西域的王公贵族做过生意,自认为见多识广。
对于钱得发信中那个吹得神乎其神的李将军,他其实是抱着几分怀疑态度的。
一个只会打仗的武夫,能有什么惊动地的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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